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集体户口孩子落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北京集体户口孩子落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孩子妈妈是北京事业单位集体户,孩子户口如何办理?
(一)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4、婴儿母亲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须出具其母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5、超***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6、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二)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北京市***生育政策,经婴儿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办理。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爸爸是北京集体户口女儿可以迁近吗?
父亲是集体户口,孩子的户口是可以随父落户的。
持双方***、户口簿和结婚证及孩子的出生证,先写好上户申请书,然后到户口所在地企事业单位,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入集体户口,再借出集体户口,到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即可。
给孩子上好户口后,将集体户口还回户口所在地企事业单位。
父母一方是北京户口,孩子可落户北京吗?
一、可以落户。夫妻一方是北京户口,符合***生育指标,其一个子女可以随父或母成为北京户口。
二、子女随父进京入户——
(一)受理条件:
1、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不满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请随父亲入户的,须符合本市***生育政策,原则上只解决一名子女。
2、子女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其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父亲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父母共同签字);
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
可以的。 出生登记指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在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以后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等到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2003年8月7日以前出生的仍按原有规定随母申报出生登记)。 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的,婴儿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出生户口;父母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出生户口;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可以随母登记出生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出生户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集体户口孩子落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集体户口孩子落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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