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婴儿落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北京婴儿落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北京新生儿上户口流程,需要哪些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北京新生儿出生登记应持下列证件证明:
2.所需材料
首先,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后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北京妇幼保健院开具证明后办理;
其次,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再次,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生育部门办理迁出手续);
最后,婴儿父母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还需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扩展资料:
北京政策外婴儿办理户口
北京人才落户流程及条件?
(一)调查需求
9月底前,市人力***社会保障局汇总分析主管单位报送的下一年毕业生需求。
(二)分配指标
北京市弃婴上户口政策?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4、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5、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北京单位集体户口新生儿如何落户?
北京集体户口为孩子落户,要在孩子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办理时要携带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结婚证》。
4、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实际居住证明。居住证明指法定监护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法定监护人为承租人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集体公寓宿舍证明材料》原件。扩展资料:由集体户口转为家庭户口的途径:2、配偶为当地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至配偶处。3、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婴儿落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婴儿落户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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